律师回答
正常产假98天,阿克最多可休158天。苏地
法律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区巴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哈萨除国家规定的克自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治县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假长,除国家规定的休多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阿克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苏地婚假、区巴产假、哈萨护理假期间,克自工资、治县奖金照发。产假长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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