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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案件因案件种类不同

来源:地角天涯网编辑:时尚时间:2024-09-20 12:07:30

【】法院审理案件因案件种类不同

庭前会议几日后开庭

律师回答

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庭前但是日后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法院审理案件因案件种类不同,开庭审理期限也不相同。庭前庭前会议是日后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开庭当事人和辩护人、庭前诉讼代理人,日后对回避、开庭出庭证人名单、庭前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日后问题,了解情况,开庭听取意见的庭前一种会议。

法律依据

《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日后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 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开庭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二)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三)社会影响重大的;(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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