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离婚可以分割的民法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典离
(二)生产、分割经营的共同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财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民法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典离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分割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共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的民法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典离奖金、分割劳务报酬;
(二)生产、共同经营、财产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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