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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来源:地角天涯网编辑:时尚时间:2024-09-20 11:55:27

【】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民法典离婚前的民法经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律师回答

一般而言,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典离的经,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前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营债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共同债务,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民法财产清偿。并且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典离的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婚前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营债债务;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夫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共同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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