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娱乐 >【】户籍所在地应办理接收 正文

【】户籍所在地应办理接收

来源:地角天涯网编辑:娱乐时间:2024-09-20 09:27:54

【】户籍所在地应办理接收

襄阳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襄阳养老保险政策)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县、襄阳襄阳市、养老养老区)就业参保的保险办理保险,户籍所在地应办理接收。转移政策但对在户籍所在地未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在原参保地缴费满10年的条件,应在缴费满10年的襄阳襄阳原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

  2.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养老养老,新参保地应办理接收。保险办理保险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转移政策(不含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批准调动),条件原参保地保留养老保险关系。襄阳襄阳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养老养老参保人员再次跨市(县)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保险办理保险临时账户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转移政策

条件
热门文章

    0.2327s , 11204.171875 kb

    Copyright © 2024 Powered by 【】户籍所在地应办理接收,地角天涯网  

    sitema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