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组织卖淫减刑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被判处管制、卖淫拘役、减刑有期徒刑、组织无期徒刑的卖淫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减刑如果认真遵守监规,组织接受教育改造,卖淫确有悔改表现的减刑,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组织,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卖淫,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减刑;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组织;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卖淫;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减刑;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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