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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停而不是车费占地合同

来源:地角天涯网编辑:探索时间:2024-09-20 11:53:19

【】收停而不是车费占地合同

保安能对小区空地收停车费吗

律师回答

首先,保安占用业主共有的小区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空地保安未通过广大业主的收停同意或委托擅自以承包占地费为名收取停车占地费是没有依据的,更是车费不合法的。其次,保安即便是小区在有停车线的停车位,收取的空地也应当是停车保管费,在小区业主停车交费后和收费人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保管合同,收停而不是车费占地合同。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保安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小区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空地除外。建筑区划内的收停绿地,属于业主共有,车费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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