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且不违反法律的典规定强制性规定,都是妻共具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同财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产协部分共同所有。议否有效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民法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典规定,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妻共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同财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协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议否有效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民法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典规定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妻共,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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